一是设立专项资金。为确保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发展政策落地,2018年,市财政预算安排人才发展专项资金4000万元,用于支持人才引进、创新创业等项目实施。
二是积极兑现奖补。市财政积极发挥奖补资金对创新创业人才发展激励促进作用,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阜阳市实施双轮驱动战略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的若干政策》文件规定,及时拨付110万元兑现我市11名2017年新评选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每人10万元一次性奖补,拨付30万元兑现我市3名2017年新评选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每人10万元一次性奖补,拨付20万元兑现我市2017年新建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安徽省界首市云龙粮机配套工程有限公司一次性奖补。
三是严格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规定拨付奖补资金,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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